南宁市园博园东侧配套路网项目(新美路、平良路、顶美路、良信路延长线、美泉路延长线、平龙路延长线)1标环保自主验收公示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05-14 19:38:27 * 浏览: 2260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9823日在南宁市组织开展南宁市园博园东侧配套路网项目(新美路、平良路、顶美路、良信路延长线、美泉路延长线、平龙路延长线)1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议。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代表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广西南宁新桂检测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及两名特邀专家,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组通过现场检查及资料查阅等方式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组经认真审阅、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南宁市园博园东侧配套路网项目(新美路、平良路、顶美路、良信路延长线、美泉路延长线、平龙路延长线)1标依法开展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位于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园博园会址东侧。包括顶美路(K0+030K1+216.097段)、新美路(K0+510K0+895段、K0+985K1+288.072段、K1+420K1+785段)和平龙路(K0+028.908K1+220.283段),其中:

顶美路为城市支路,全长1186m,宽30m,道路设计车速为30km/h,双向4车道,道路呈东西走向。

新美路为城市支路,全长1431m,道路起点接茶泉大道(原仲龙路),终点接顶美路。本标段验收桩号K0+510K1+785,起自平龙路,终至顶美路,验收路段长度为1053.072m,道路宽24m,道路设计车速为30 km/h,双向2车道,道路呈南北走向。

平龙路为城市支路,全长1191.375m,宽30m,道路设计车速为30km/h,双向4车道,道路呈东西走向。

该项目道路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和交通工程等附属工程。工程于 20175月开工,201811月竣工试运行。

二、工程变更情况

由于平龙路与那美路(原工业大道)K1+140K1+200路段道路右侧地块属于基本农田用地,未取得土地施工许可证,该路段建设内容已从设计施工图中划除,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

与环评阶段相比,本工程其它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不存在工程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水

①施工期

施工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清污公司定期清运处置;项目生产废水及洗涤废水、洗漱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施工场地内降尘。

②运营期

根据现场调查,蒲兴大道和那美大道(原工业大道)的污水管道已铺设完成,但那美大道(原工业大道)污水管排往邕宁污水处理厂(规划)及其下游污水管建设时序未定,顶美路和平龙路部分路段周边地块污水仍不能通过城市污水管网送至邕宁污水处理厂。

2)废气

①施工期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物有粉尘、沥青烟和施工机械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TSPCONO2和少量苯并芘。

项目均采用商品沥青和预拌混凝土,不单独设置沥青熬化点和混凝土拌合站。

施工期设置洒水车对工程施工区域和临时占地进行洒水抑尘,施工散装材料密闭或加盖帐篷等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堆料场远离居民区并设置有遮盖等防护措施。

②运营期

根据调查,项目道路沿线乔木和花草长势良好,具有一定的吸尘和净化空气的作用。

3)噪声

①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装修工具等作业产生的噪声及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在施工期间,已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部分安装减震垫等,未接到过周边居民投诉施工噪声情况。

②运营期

根据监测结果,岜帽村、敢怀村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六晚坡村临路一排住宅楼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道路沿线敏感建筑物已自行安装铝合金玻璃窗。

4)生态环境

①施工期

施工期施工便道、施工生产区应通过设置截、排水沟、沉砂池等措施进行防护,施工现场采取设置挡水土埂,临时性边坡排水沟、沉砂池,雨季对路基覆盖编织布等临时防护措施,减少了施工期内的水土流失。

②运营期

根据调查,本项目租用的施工营地已拆除,建筑垃圾已清除,目前由南宁市八尺江环境综合整治(一期)三标八尺江东安项目部使用建设。

5)固体废物

①施工期

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路基铺设时产生的弃土弃石、废弃的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南宁市邕宁区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弃土弃石和建筑垃圾运往定甲坡羊桃岭消纳场处置。

②运营期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源于运输车辆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散落的装载物及乘客丢弃的物品,由环卫人员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

四、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1)环境空气

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所在位置颗粒物日均值、PM10日均值、CO日均值、NO2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2)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岜帽村、敢怀村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验收执行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六晚坡村临路一排住宅楼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验收执行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要求。

3)地表水环境

顶美路K0+325.72~K0+420段和新美路K1+505.72K1+600段跨越那潭江,平龙路跨越地表水体。根据监测结果,那潭江的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石油类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标准

4)生态环境

根据调查,本项目道路实施全线绿化,对可绿化区实施绿化工程,具有景观绿化、水土保持和环境净化等生态补偿功能;对开挖边坡采取工程和植物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防护,完善公路路域排水系统,减缓公路扰动区域水土流失,基本达到预期效果。经现场调查,道路沿线未发现任何自治区级及国家保护文物,受人类开发建设影响,项目道路沿线已不存在野生动物。道路沿线绿化植物长势良好,未发现对当地树种排斥的现象。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土石方合理调配,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

项目部分路基填土取自南宁市良庆区新邕路和利幅路交叉左侧3.3km处,此地块属于南宁市恒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用地,后期房地产项目建设需要,此处山坡需平整,山坡开挖土方作为弃土。为此,南宁市恒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负责地块平整弃土的运输和处理,取土结束后,该地块后期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取土地块的绿化和生态防护由地块所属单位南宁市恒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落实。

项目弃土弃石和建筑垃圾运往定甲坡羊桃岭消纳场处置。

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路基铺设时产生的弃土弃石、废弃的建筑材料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工程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运输车辆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散落的装载物及乘客丢弃的物品,道路移交市政后,将由南宁市邕宁区环卫部门负责道路沿线的清洁。

五、验收结论

南宁市园博园东侧配套路网项目(新美路、平良路、顶美路、良信路延长线、美泉路延长线、平龙路延长线)1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配套建设了环境保护设施。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总体上具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南宁市园博园东侧配套路网项目(新美路、平良路、顶美路、良信路延长线、美泉路延长线、平龙路延长线)1标验收意见.pdf

(公示稿)南宁市园博园东侧配套路网项目(新美路、平良路、顶美路、良信路延长线、美泉路延长线、平龙路延长线)1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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