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审计调查相关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详细说明

    市审计局:

    根据《2019至2020年南宁市水利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审计调查》(南审农业调报〔2022〕2号),针对报告中披露的问题,我集团公司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未按规定设置投标人专业资格条件的问题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我集团公司已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以点带面地开展招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专题培训,详见附件1。今后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招标相关规定,规范设置招标文件重要条款,防范质量安全风险。

    二、关于招标文件及签订合同未明确安装工程工期的问题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此项问题已结合第一个“未按规定设置投标人专业资格条件的问题”开展招标管合同管理专题培训同见附件1。今后将加强项目管理,加强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管理,严格按规定设置工期等相关内容,以强化对项目工期的约束。

    三、关于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违规分包的问题

    此项问题已整改完毕。

    针对该问题,我集团已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我集团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下发通知(附件2),按照《广西主要支流郁江南宁市那平江堤工程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合同编号:NNJT-那平江堤-13,附件3)约定,要求中国纺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按照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分包涉及金额691.89万元的5%即34.5945万元承担合同违约责任并限期缴纳违约金。中国纺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仅缴纳违约金5.8295万元(详见附件4)。

    2.我集团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下发通知(详见附件5),要求中国纺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足额缴纳剩余部分违约金28.765万元。中国纺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回复(详见附件6),考虑到本工程已进入结算阶段,提议违约金在市财评中心评审的最终结算价款中扣除,若违约金未在本工程经评审的最终结算价款中扣除的,承诺在收到结算评审意见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部分违约金缴纳到我集团公司指定账户。

    我集团公司后续将加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严格按照招标相关规定,规范设置招标文件重要条款;加强项目过程管理,切实落实合同履约检查工作,督促承包单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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