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长江村镇银行投资项目后评价中介机构的公告

    详细说明

    根据《南宁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南国资规〔20162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实施细则》(南国资委〔20144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对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资公司)参股投资的3家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进行投资项目后评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内容:交资公司参股投资的南宁兴宁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山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安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村镇银行投资项目进行投资项目后评价,并出具投资后评价报告。

    三、时间要求:在后评价项目组进点评估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后评价,并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四、服务收费: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但最高不能超过广西区物价部门最新文件规定的标准计费。

    五、报名资格要求条件:

    1.具有开展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相关工作经验;

    2.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后评价等执业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3.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审计、法律咨询、策划、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业务的机构不得作为该项目的后评价承担机构。

    上述第2点涉及的“三年”指201811日至20201231日。如近年来,投标人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六、工作步骤:

    (一)中介机构应按本公告要求编制报名材料,并在公告规定时间、地点向交资公司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82日下午1800前。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201号综合楼交资公司财务融资部407室。

    (二) 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少于3家的,则重新开展相应项目的中介机构选聘工作。

    2.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等于或多于3家、少于或等于5家的,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全部入围参与相应项目的竞争。

    3.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多于5家的,入围参与相应项目竞争的中介机构按以下方式(公开抽签)确定5家:

    1)通过资格审查的中介机构,其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本机构的编号,以确定抽签顺序;

    2)中介机构代表抽取可以入围参与相应项目竞争的5个编号,以确定入围参与相应项目竞争的中介机构名单。

    4.按规定确定入围竞争的中介机构,并发出书面入围通知书。未入围中介机构不再单独通知。

    (三) 入围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在入围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

    (四) 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中介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确定中选的中介机构。

    (五)与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七、中介机构报名时应提交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包括:选聘单位报名表、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三年相关工作经验证明、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后评价等执业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八、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交资公司财务融资部联系。

    联系人:农女士  联系电话:0771-5689262(办)13878629028

    附件:选聘单位报名表(点击下载)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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