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评估中介机构的公告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05-14 19:38:27 * 浏览: 2750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交投集团”)是经南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负责除轨道交通外其他公共交通网络设施(如市区公共停车场,客运站、港口和码头,公交车、出租车,加汽油站等)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根据我集团公司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承担南宁交投集团旧款公交候车亭资产处置事项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南宁交投集团。
  二、选聘内容:就南宁交投集团旧款公交候车亭资产处置事项开展评估工作。

三、服务收费:上控价1.3万元,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报价不能超过上控价。
  四、时间要求: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2月28日,出具评估报告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前。

五、报名中介机构要求、条件:

(一)具有开展国有企业评估的相关工作经验5次及以上。
  (二)近三年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执业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上述涉及的“三年”指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六、工作步骤如下:
  (一)中介机构应按本公告要求编制报名材料,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向南宁交投集团报名。本次选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下午18:00前。地址:南宁市通达东路1号凤岭客运站1#办公楼16楼。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中介机构少于3家的,则重新开展相应项目的中介机构选聘工作;等于或多于3家、少于或等于5家的,全部入围参与竞争,向其发出书面入围通知书;多于5家的,以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5家入围竞争的中介机构,向其发出书面入围通知书,未入围的中介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三)入围中介机构根据要求,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四)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中介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确定中选的中介机构。
  (五)与中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七、中介机构报名时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且所有书面材料中的单位名称必须前后一致,提交材料如下:选聘单位报名表,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开展国有企业资产评估的相关工作经验5次及以上的证明,近三年在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执业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中介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八、在此次选聘工作中如有疑问,请与南宁交投集团联系。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15077046459

 

附件:选聘单位报名表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