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示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05-14 19:38:27 * 浏览: 2235

2019年,南宁市审计局对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我公司)开展了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我公司积极配合,立行立改。审计报告下发后,为做好《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南审企业报〔2019〕3号)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    关于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租赁合同签订日期不规范问题。我公司于2019年进行组织机构调整,理清了岗位职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二)关于部分国有划拨土地对外出租期限超过规定年限的问题。我公司积极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工作,正在与租户协商,按《南宁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的期限调整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合规性。

(三)关于未及时收取租金的问题。我公司已足额收取尚未缴纳租户的租金同时,同时,我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收取租金工作。完善内控流程,确保公司权益。

二、    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发电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的问题。我公司已将清算后的发电收入上缴财政。

(二)盘亏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理的问题。我公司成立了资产管理部并配备了相应人员岗位,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我公司的资产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正轨,从源头上杜绝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现象。

(三)关于未及时清退投标保证金的问题,我公司已清退有关投标保证金。

(四)关于未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我公司正按规定代扣涉及该问题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五)未收回代垫的生活电费的问题。我公司正积极督促追缴代垫的生活电费。

(六)应收应付款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因交资公司负责的工程项目较多往来账款所涉金额较大,且历史较长,我公司正积极对往来款项进行专项清理,同时,建立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编制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账,实行帐龄分析,落实应收款催收责任人,确保应收不漏,应付不怠。

三、    关于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未及时确认出租收入及会计差错导致当年收入减少和支出增加的问题,我公司已补充确认2018年资产出租收入。同时,严格要求财务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权责发生制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确保损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    关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已完工的工程项目未及时组织验收的问题。已完工但未及时进行验收的2个项目中,1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并出具竣工验收证书;另一个项目我公司正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开展竣工验收工作。

(二)关于工程项目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我公司正积极与南宁市审计局公共审计中心对接,加快推进已完工或验收工程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工作。

(三)关于隶属关系已经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划转的问题。我公司正积极与市财政局、国资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商议处理该问题。

(四)关于违规列支项目建设成本的问题。我公司已对部分费用进行调整,今后将加大工程结算款项的催付力度,确保按规定时限支付工程成本。

(五)关于项目结余资金未按规定缴回财政的问题。项目结余资金未缴回财政的问题,我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对1个道路工程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南宁市财政局。另一个项目结余资金待核实清楚后再根据实际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五、其他需要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使用建管费支付全部职工的薪酬问题,审计指出后,我公司已对相关费用及账务处理进行调整

(二)因违反相关法规和管理不到位受到行政处罚及罚款的问题,我公司已完善两个项目的审批手续,其余项目正抓紧完善审批手续并加强施工程序及工程场地的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三)关于集团公司人员经费、办公费等放在本公司核算的问题,2019年,集团公司进行整合重组后,我公司及集团公司已对相关费用分开核算。

(四)未充分利用信息系统进行应收应付款的管理的问题,我公司正积极完善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并编制应收应付款项明细账,开展帐龄分析工作;同时,加强对员工对财务信息系统使用培训,强化对应收应付款项管理。

我公司将以此次审计整改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举一反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不动摇,加强企业基础管理,深化内部改革,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企业发展,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