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江综合整治项目服务类结算审核服务询价公告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05-14 19:38:27 * 浏览: 2304


我公司现有邕江综合整治项目服务类结算审核服务需开展项目委托工作,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邕江综合整治项目

1.2采购内容:邕江综合整治项目服务类结算审核服务

1.3项目审核服务费用预算价:9.57万元

1.4服务的价格:

(1) 审核服务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及市场价格自行按下浮系数进行报价,报价有效范围为:下浮0%~100%。

(2) 费用按下列公式计算:

计算公式一:结算审核服务费=某工程项目审定工程总造价×(1-中标单位投标下浮系数)×难度系数×分段计费系数×1.5‰

计算公式二:结算审核服务费=某工程项目审查定案净减值×(1-中标单位投标下浮系数)×难度系数×分段计费系数×5%

以上两种结算审核服务费,支付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付费标准,按审核费高的付费,但单项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超过60万元的,按60万元计。

1)难度系数具体如下:1.0

2)分段计费系数设置如下:

M(万元)为送审结算造价,则:M<200,分段计费系数为1.2;200≤M<500,分段计费系数为1.0;500≤M<1000,分段计费系数为0.9;1000≤M<3000,分段计费系数为0.85;3000≤M<5000,分段计费系数为0.75;5000≤M<10000,分段计费系数为0.7;10000≤M<30000,分段计费系数公式一为0.68,公式二为0.6;30000≤M<50000,分段计费系数公式一为0.60,公式二为0.45;50000≤M<80000,分段计费系数为公式一为0.55,公式二为0.3;80000≤M<100000,分段计费系数公式一为0.53,公式二为0.25;M≥100000,分段计费系数公式一为0.50,公式二为0.20。

3)如单项工程计算得出的结算审核服务费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计。

4)中标人的报价已包括了实施和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办公场地、管理费、税费和利润等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合同期内,费率不再调整。

5结算金额最终以市审计局审定的为准,单项工程结算审核费用超过采购预算的按采购预算包干计取

1.5项目相关要求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结算审核费预算万元

提交成果时间

备注

1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地质勘察

  1.02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2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景观设计费

3.04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3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一期景观监理费

0.91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4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一期一标试验检测费

0.39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5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护岸设计费

0.40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6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工程(北岸:清川大桥-五象大桥)二期监理费

0.67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7

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提升工程(北岸:邕江精品示范段)设计费

0.30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8

邕江综合整治沿岸灯光亮化工程(清川大桥至三岸大桥)设计费

1.43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9

邕江综合整治沿岸灯光亮化工程(清川大桥至三岸大桥)1.3.4标监理费

0.45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10

邕江综合整治沿岸灯光亮化工程(清川大桥至三岸大桥)2标监理费

0.30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11

邕江综合整治沿岸灯光亮化工程(清川大桥至三岸大桥)灯光媒体播放内容制作费

0.65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5个日历天内



合计

9.56



 

2. 报名要求

2.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2.2申请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3.1营业执照复印件 

3.2资质证书复印件

3.3报价函(采用下浮系数报价,报价范围为0%-100%)

3.4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

3.5工作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提交成果的时间) 

4.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57日至201959日止。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申请人请于20195917时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法务部。 

联系人:许海燕,联系电话:0771-5827829,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102办公室。


5.评选办法

序号

评选名称

评选要素

备注

1

报价(满分50分)

以所有申请人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作为基准报价系数,申请人有效报价系数高于基准报价系数的,每高于1%扣2分。

注:有效的投标报价范围为:投标报价不超过报价范围


2

业绩(满分20分)

2016年至今年每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备注: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

工作安排方案

(满分30分)

根据申请人工作安排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分,一般1-10分,良好10.1-20分,优秀20.1-30分。


 

6.评选程序 

1.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部对报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约部与需求部门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筛选。

3.评审小组根据评选办法进行评定,委托金额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的按1: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委托金额5万元以上(含5万元)按1:3的比例确定候选单位名单提交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班子会审议,由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班子会确定中选单位。 

4.在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公布中选单位名单。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5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