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 交投在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三十六)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0-06-01 19:10:00 * 浏览: 1971

(三十六)影剧院、会场、赛场创城实地要求

 



一、公益广告

1.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服务承诺、管理细则、服务标准等);

2.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相关公益广告内容不少于3处(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3.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内容LED屏滚动字幕可算公益广告,室内以间隔10米为1处。




二、文明行为

1.有序排队入场,无插队现象;

2.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暄哗现象;

3.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4.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5.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三、无障碍设施

1.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2.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3.公共卫生间至少有1个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伤病人或孕妇儿童使用的带扶手的坐便器或蹲便器。




四、消防

1.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2.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来源: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郑丽华

审核: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