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 交投在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十八)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05-14 19:10:12 * 浏览: 2219

(十八)商场超市创城实地要求

 




一、公益广告


1.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少于2处;

2.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5处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其中,“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不少于2处,诚信建设主题的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不少于2处,关爱未成年人公益广告不少于1处,LED屏滚动字幕可算公益广告,两处公益广告之间至少间隔10米或均匀分布。




二、行业规范

1.在商场进出口、总服务台等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如服务标准、诚信经营承诺、退换货程序等);

2.人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

3.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4.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公布投诉渠道,24小时内答复,查阅投诉处理记录并回访)。




三、文明行为

1.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2.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3.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4.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5.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6.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在商场超市入口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7.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四、无障碍设施

1.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2.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大型商场:

1.设有无障碍卫生间;

2.设有母婴室;

3.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五、公共服务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2.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3.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4.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商铺门前统一划线,商铺在线内出店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5.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6.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7.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8.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9.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六、消防

1.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2.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来源: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覃英志

审核: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