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 交投在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十三)

* 来源: * 作者: * 发表时间: 2021-05-14 19:10:12 * 浏览: 2119

(十三)政务大厅创城实地要求

 



一、公益广告


1.利用LED显示屏、楼宇电视、橱窗展板等各种媒介,在显著位置以多种形式(3种以上)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相关公益广告内容;

2.在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5处公益广告(其中包括不少于1处的未成年公益广告),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有“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内容;两处公益广告之间至少间隔10米;

3.设有道德模范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大门、大厅及主要场馆有5个展板5个不同类别道德模范)。




二、志愿服务

1.设有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有明显标识;

2.有志愿服务人员佩戴标识,正常提供服务;

3.看到志愿服务内容(有上墙的服务项目和能够提供的具体物品)。



三、行业规范

1.在显著位置设有行业规范(如办事程序、收费事项、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

2.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有规范的投诉意见薄,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24小时内答复);

3.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入,规范服务;

4.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四、文明行为

1.有明显禁烟标识;

2.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五、无障碍设施

1.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

2.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3.设有无障碍卫生间;

4.设有母婴室;

5.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六、公共服务

1.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2.公共卫生间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




七、消防

1.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

2.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来源:首府南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覃英志

审核: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