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2021-2023年常年法律顾问的公告

    详细说明


    南宁交投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南宁市国资委批准同意,由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下辖南宁交能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中油宁祥石油有限公司、南宁通燃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宁通润燃气有限公司、广西中民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南宁交能三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交投威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通润能源有限公司共八家控股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涉及新能源技术研究、开发;对新能源、加油站、加气站项目的投资;对餐饮业的投资;车用天然气的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天然气充装(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汽车、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建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工程机械设备、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停车场服务;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根据公司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选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

    南宁交投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选聘内容

    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三、服务范围

    1.南宁交投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广西中油宁祥石油有限公司

    3.南宁交能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4.广西中民交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5.南宁交投威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南宁交能三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7.南宁通燃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8.南宁通润能源有限公司

    9.服务期间内新成立的子公司

    四、服务期限

    202199日——202398日(2年)

    五、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根据相关情况自行报价,但最高限价为16万元。

    六、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满三年以上(以注册登记批准日期为基准日);

    2)拥有30名及以上在册执业律师;

    3)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纪录。

    (二)参加应聘的律师事务所应当至少指派12人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期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年度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2)律师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连续执业时间10年及以上,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同时具备服务国有企业以及政府机关的工作经历;

    3)至少配备5名连续执业9年(含9年)的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以及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4)其他团队成员连续执业时间不少于2年(含2年)。

    七、服务内容

    1.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每季度至少提供一次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对甲方需要了解或解答的法律问题,予以及时、准确、完整的答复,视甲方需要,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律师函、法律声明。

    2.起草、审核或修改各类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书,应邀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

    涉及一般法律问题的合同,在2个工作日内起草或审查完毕;较为复杂的合同,在3个工作日内起草或审查完毕;涉及重大、疑难或特别复杂的法律问题合同,在4个工作日内起草或审查完毕,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3.审核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对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提交公司决策的事项)重大经营决策、重大经济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提出书面法律意见和建议;

    5.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业务谈判,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6.应邀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内部讨论会,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公司处理信访、维稳、应急事件及其他纠纷,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8.对公司法务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二次的法律讲座;

    9.受公司委托,参加诉讼、仲裁等活动,上述活动原则上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特殊情况可根据标的大小、案件疑难、复杂程度或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确定合理费用;

    10.对专项法律事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原则上按照不高于8000/份的标准进行收取,但对涉及尽职调查的专项法律事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可另行协商确定合理费用;

    11.根据公司要求处理公司其他法律事务。

    八、工作步骤

    (一)律师事务所应按本公告要求编制报名材料,并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向公司报名。本次选聘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85日下午600前,地址为: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南宁交投大厦1402室 公司企管部。

    (二)报名时间截止后对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律师事务所为入围律师事务所,由公司向其发出书面入围通知书。

    (三)入围的律师事务所根据入围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四)选聘人组织召开评选会,对律师事务所进行评分,确定中选的律师事务所。

    (五)确定中选的律师事务所后,由公司与中选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九、报名材料

    律师事务所报名时提交的书面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如下:参选单位报名表、律师事务所资质证书、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的证明(需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记录的证明(需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十、本次选聘事项的监督部门为公司组织人事部,监督电话:0771- 5573316

    十一、如对本次选聘工作有疑问的,请与公司企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1-5786065

     

    附件:参选单位报名(点击下载)


     

     

    南宁交投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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