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2021年至2024年法律中介机构(法律顾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详细说明

    根据我公司经营发展工作需要,需公开选聘法律中介机构,为我公司经营发展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2021年至2024年法律中介机构(法律顾问)项目

    二、服务内容:

    服务需求一览表

    项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开选聘2021年至2024年法律中介机构

    (法律顾问)项目

    1

    一、为招标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对外投资合作、内部管理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协助起草、审查和修改与招标人相关的合同、协议、文件及相关法律文书;

    三、应要求参与招标人的重大决策项目和重要法律事务的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

    四、应招标人的要求参与公司规章制度文件的起草、建立、论证、调研工作,并及时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五、接受招标人委托担任公司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听证等法律程序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出庭参加上述法律程序;上述活动原则上在规定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给予不低于20%的优惠。特殊情况可根据标的大小、疑难程度、复杂程度或工作量大小等因素,确定合理费用;

    六、应要求为招标人审查相关的招标文件、合同和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依法在规定时限(2个工作日)内提供建议或者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根据招标人法律事务需求出具律师函;

    七、对公司内部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八、协助招标人对员工普及法律教育和进行与业务相关的法律培训,结合招标人的实际情况,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的法律培训;

    ★九、对专项法律事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原则上按照不高于8000/份的标准进行收取,但对涉及尽职调查的专项法律事务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或《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可另行协商确定合理费用。

    、办理招标人委托的其它日常法律事务;

    十一、项目管理和服务团队要求

    应当组建为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律师团队。律师团队应当由1名资深律师为项目负责人,另有不少于2名专业律师组成,具体要求详见如下:

    1、项目负责人1人,为投标人所属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年限15年以上;40岁以上,55岁以下;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熟悉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水利航运枢纽、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专业法律事务;具有较强的协调处理各项法律事务的能力;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团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2服务团队成员:专业律师2人及以上,为投标人所属律师;29岁以上,55岁以下;从事律师工作年限3年以上(含3年);必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熟悉国有企业工程建设、水利航运枢纽、国有资产出租的相关专业法律事务;能及时有效地解决相关法律问题;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经验。

    注:投标时,应提供律师事务所证照及以上拟投入人员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律师团队成员身份证、律师执业证书;

    ★十二、如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服务团队成员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三、如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提供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十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近3年有为地市级及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和咨询服务的经验,且业绩良好。

    说明:本服务需求一览表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36个月。

    三、招标预算金额(人民币): 2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连续正常执业三年以上(含),配备10名以上(含)执业律师,最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及违法执业的行为。

    五、投标保证金

    参考《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24 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工作和深化改革有关内容的通知》(南财采[2019]27号)规定,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76日至2021712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

    2.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约法务部四楼404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7 27 日北京时间 9 0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至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会议室)

    届时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http://www.nnjtjt.com/)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827839

    十一、联系事项:

    招标人名称: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约法务部404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传真):0771-5827761  19977008279

     

     

    招标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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